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68011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084014427136W4000168011002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专家评审、现场勘查、材料补正、终止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高邮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1084014427136W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 高邮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C区文广旅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符合相关法定要求。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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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考古勘探发掘资料(涉及地下埋藏文物的,应提供) |
示例样表 | 其他 | 1份 | 容缺后补 | 涉及地下埋藏文物的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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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省辖市(省管县)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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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工程对文物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报告及为保护文物安全及历史、自然环境所采用的措施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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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设计方案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内容包括1/5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并标出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建筑的总平面图、平面、立面、剖面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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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许可申请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申报材料真实、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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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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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工作日 |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3.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 |
2 | 审核 | 1工作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内容的审查。 | 符合/不符合设立要求 |
3 | 决定 | 0工作日 | 许可决定(批复)进行核准 | 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4 | 送达 | 0工作日 |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批复。 | 政务专递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关于╳╳╳的批复(意见) |
审批结果样本 | 关于╳╳╳的批复(意见) |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十八条第二款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0514-80350547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4688110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