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造成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损失责令限期改正、赔偿损失
高邮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违法行为造成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损失责令限期改正、赔偿损失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640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401442699304321064002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84014426993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 高邮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E区工程规划阶段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违法行为造成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损失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违法行为举报书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材料齐全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XXX的决定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号)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造成损失的,除可以依照有关法规给予处罚以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赔偿损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4661507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4688110;监督投诉电话:12345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政相对人权利:行政参与权;行政监督权;隐私保密权;行政保护权;行政获益权;行政求偿权 行政相对人义务:遵守行政秩序;服从行政命令;协助行政管理
办理地点
  • 江苏省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 高邮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E区工程规划阶段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466150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4688110;监督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