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高邮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32086402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401442699304320864029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84014426993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 高邮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E区工程规划阶段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一)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二)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方面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获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效益的。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奖励申报材料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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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决定 0工作日 决定进行奖励。
2 公示 1工作日 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3 考核 0工作日 对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考核。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对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审批结果样本 对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生态公益林的义务,有权检举和制止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行为。 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4661507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4688110
办理地点
  • 江苏省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 高邮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E区工程规划阶段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466150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468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