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高邮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0007150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401442699304000715002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需现场勘查 中介服务 竣工验收测绘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84014426993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 高邮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E区工程规划阶段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就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核实。未申请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规划条件确定应当同步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单位应当一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实。未申请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地籍测绘报告(含数据文件)、《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含数据文件)

其他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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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违法建设处罚办结文件【适用涉及违法的工程】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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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地下管线竣工测量电子数据汇交回执单【适用涉及到地下管线的】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4

建筑工程档案专项核实意见书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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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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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监督事项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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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0
2 审核 0.5工作日 0
3 决定 0.5工作日 0
4 送达 0工作日 0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合格书(或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4661507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4688110
办理地点
  • 江苏省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 高邮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E区工程规划阶段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466150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468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