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高邮市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108401442699304000115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401442699304000115001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单位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单位)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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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土地转让协议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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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申请人自备 5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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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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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经规划核准的总平面图或者审定方案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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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税费缴纳凭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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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转让方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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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土地价值确认文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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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园区管理部门(管委会或所属街道办事处)同意转让的意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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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双方)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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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送达 0工作日 0
2 决定 1工作日 0
3 审核 0工作日 0
4 受理 0工作日 0
办理地点
  • 江苏省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 高邮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E区工程规划阶段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4-84661507 信件:高邮市文游中路202号高邮市政务服务中心,邮编22560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4688110